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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S&P原油正2條款 期信基金豁免清算規定出爐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天公布「期貨信託基金豁免清算規定」之認定標準,包括基金單位淨值超過0.5元等條件,即可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可免除下市;金管會強調,這是因應國內外金融短期劇烈波動,屬於特殊狀況,因此,該措施僅適用至今年9月底。
由於「元大S&P原油正2 ETF(00672L)」在3月觸及下市門檻,當時,金管會火速修正期信基金規範,解除該檔基金下市危機;而該函令提及「豁免條款」,但實際條件與規範限制是在昨天公布。而這項措施也被稱為「元大S&P原油正2條款」。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由於肺炎疫情影響,國內外經濟金融發生短期劇烈波動,致基金淨值異常波動,衡酌疫情影響國際金融市場發展情勢及投資人權益保護,已同意期貨業公會建議之「暫時性豁免」規定。
張振山說,只要期貨信託基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期貨信託公司可向金管會申請豁免基金單位淨資產價值跌幅達一定比率須清算之規定,但必須於今年9月30日前。
適用至今年9月底止
首先,前1日基金單位淨資產至少要高於0.5元。
第2,基金單位淨資產最近10個營業日,若曾發生6天或30天淨值變動率超過以前3年變動率的2.33倍標準差。
金管會表示,為利投資人了解期貨信託基金之淨值波動情形,各期貨信託事業於9月30日前應於公司網站揭示所管期貨信託基金最近營業日之6日及30日淨值變動率等資料;投資人可至這些公司網站了解相關資訊,以為適當投資判斷。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