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小編有跟各位介紹過股神巴菲特的價值型投資法,
有別於短線投機買賣的方式,
投資這類型的股票通常會持有蠻長一段期間,
因此當我們買進股票,成為公司股東之後,
公司定期把盈餘回饋給股東,
就稱之為配發股利,也就是所謂的除權跟除息;
小編這次就來跟大家介紹除權息的基本觀念,
以及股利可扣抵稅額相關法令修訂對個人所得稅上的影響。
所謂的
除權息,
除權是配給股東股票,
而除息則是配給股東現金。
舉例來說,
台積電(2330)今年的股利政策是每股配發現金股利4.5元;
因此若我們手中持有一張
台積電的股票(1000股),就可以領到4.5*1,000=4,500元;
而股票股利的計算,
則是1元的股票股利代表一股面額10元的股票的1/10,
因此一張股票可以領到1,000*1/10=100股的股票股利。
計算除權息後的參考價
公司將盈餘分配給股東之後,其所含價值就會減少,
因此在除權日、除息日當天,就會將配發出去的股利價值扣掉,
得出所謂的除權息參考價,其計算方式如下
除息
除息參考價的計算方式很簡單,
直接將除息日前一日收盤價減去所配發的現金股利即可;
例如若A公司前一日收盤價為50元,
而配發了1.5元現金股利之後,
除息日當天的參考價格即為50元-1.5元=48.5元
除權
由於除權是配發股票,
所以需要利用股票股利相對於股票面額10元的比率,
再用前一日收盤股價去換算;
例如B公司除權前一日收盤價為66元,
且配發了1元的股票股利,
則除權日當天的參考價格即為66元/(1+1/10)=60元。
同時除息又除權
如果C公司同時除息又除權的話,
就是先計算除息的部分再換算除權的比率;
因此若C公司配發了1元的現金股利與0.5元的股票股利,
其除權息日前一天的收盤價為64元,
則除權息當日的參考價格即為(64-1)元/(1+0.5/10)=60元。
公司績效、產業前景攸關是否能順利填權息
根據上述的計算我們可以得知,
除權息後雖然我們所持有的股數增加或是可以領到現金股利,
但股價也同步的下降了,
若暫時不計除權息當天的股價表現,
當天的股價現值加上股利價值,與除權息前會是一樣的;
除非是之後能完全填權填息,才等於真的多得到了這些股利。
所謂填權、息就是價格回到還沒除權息前的股價。
若公司經營實績優良、產業前景也非常看好,
除權息前,通常會有一波股價的拉抬,
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除權息行情;
而除權息後,股價相對較低,
投資人會較為積極買入這些績效成長股、
且大股東由於稅額考量放棄參與除權息所賣出的股票,
也會開始進行回補,這類股票就非常容易進行填權息,
因此在參與除權息的標的選擇上,
公司及其產業的成長性一定也要考慮進去喔!
利用可扣抵稅額比率,有機會節稅
由於台灣實施兩稅合一制度,
當公司已經繳過稅時,我們身為公司的股東,
所領到的股利代表已含部分比率的稅,
而這個可扣抵稅額的比率各家公司略有不同(可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當中查詢);
根據可扣抵稅額的多寡,再與自己所適用的課稅級距相比較,
當可扣抵稅額比率大於自己的所得稅率,投資人就能產生節稅效果。
修法之前的計算方式,
假設小編持有某公司股票一張,並參與某公司除息,
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5元,則共可領到1.5*1,000=1,500元的現金股利,
若該公司可扣抵稅率為11%,
那麼此筆股利的可扣抵稅額就是1,500元*11%=165元;
這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A. 若小編適用的所得稅率是12%
股利1,500元要繳的稅額為1,500*12%=180元,
但上述計算的可扣抵稅額僅165元,
代表還要再多繳15元的稅,
實領股利減少了,且沒有節稅的效果。
B. 若小編適用的所得稅率是5%
此時股利1,500元需繳的稅額為1,500*5%=75元,
但是可扣抵稅額為165元,因此扣掉所要繳的75元後,
還有90元可供小編做其餘稅額的扣除,
表示此筆股利有90元的節稅效果。
由上述的計算比較可得知,
持有可扣抵稅率越高的公司股票、
或是本身的所得稅額較低的投資人,
參與除權息會比較有利;
因此以往每年靠近除權息旺季時,
有些大戶為了稅額考量,就會在高點時先賣出手中持股。
今年新制開跑,台股配息扣抵稅率減半
惟僅對個人股東繳稅有影響
財政部於今年正式修改兩稅合一及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扣抵率減半;
細究其規範,這項修改僅對個人股東的繳稅金額有影響,
對外資及國內機構法人並無影響,
但對個人而言,無論所得稅率高低,
將導致個人股東繳稅金額增加。
若影響較大的投資人,
會傾向放棄參與配股配息者以規避股息收入併入所得。
在除權息旺季原本就容易有賣壓,
若扣抵率減半,將更為加重股利所衍生的稅負負擔,
因此今年台股在除權息旺季表現可能會受到影響。
不過,目前個人股東約占台股持股比例1/3,
故評估對大盤影響不會過於
巨大,心理面的影響應也只有短期;
而此項法令的修訂,
雖也會對大股東稅額負擔造成相當程度的增加,
但由於買賣股票都要進行申報、半年內又不可再買回,
基於鞏固公司股權、及賣掉持股再買回的歸入權考量,
因此市場皆評估大公司的大股東所增加的賣股壓力有限,
因此也不會對台股帶來太大賣壓。